「服务非公经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河南中金再生资源公司
案例发布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工作四类。
涉及内容
⇨严惩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正当竞争;破产重组让危困企业 “重生”;
⇨依法惩处商标侵权,保护民营知名品牌优势市场地位;
⇨依法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先予执行化解群体纠纷,助力困难民企走出困境;
⇨依法审理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依法履职,保护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权;
⇨和谐、稳妥执行,维护市场交易及经营稳定。
案例回顾
搜索
案例四
支持企业“涅槃重生”
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申请破产重整
2013年9月17日,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以广州亚铜金属有限公司、广州亚钢钢铁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两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广州亚钢、广州亚铜是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的巨头,近几年一直处于盈利状态,其上级母公司——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再生)被香港高等法院临时清盘后,香港临时清盘人以广州亚钢、广州亚铜股东的名义指令两公司调整公司管理人员,并停止清还公司债务,引发部分债权人提起诉讼并对两公司的财产进行冻结,两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导致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州亚铜、广州亚钢破产重整两案,依法指定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两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向广州中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2015年2月9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目前,广州亚钢和广州亚铜按照重整计划全部清偿完毕,重新恢复经营。
法官说法
运用破产重整制度帮助陷入困境的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困境,是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的主要内容。司法实践中,法院既要依法让缺乏生机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也要促进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走出经营困境。广州亚铜、广州亚钢的经营方向与国家倡导的绿色经济发展相一致,属于国内废金属回收加工行业的领头企业,重整成功,迅速恢复正常经营,对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主体多赢局面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采写:范 贞 陈明蔚
编辑:李 婧
插图:网 络
统筹:曾小编
- 版权所属:金桔财经
- 文章作者:spring
- 本文地址:http://caijing.cj8835.cn/99982.html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金桔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