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门业有哪些
文章目录:
1、有事打电话常山公布县级部门领导手机号码2、男子遭遇“套路贷”:借7000元,一年滚到300万元3、警惕浙江6人被判刑,这东西真不能给别人
有事打电话常山公布县级部门领导手机号码
2018-07-04 07:35 | 常山发布
为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方便基层和企业反映情况,便于县级部门领导更好地掌握实情,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现将县级部门领导的手机号码予以公布。
常山县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县级部门领导手机号码
(原标题《公告丨有事打电话!常山公布县级部门领导手机号码》,原编辑 陈沈飞。编辑于山)
男子遭遇“套路贷”:借7000元,一年滚到300万元
来源:钱江晚报
在西湖看守所见到胡飞的时候,这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个头不高的男子,看上去就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很难联想到他被抓之前其实从事的是套路贷相关的工作。
胡飞之前是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推销员,出事前的几个月,认识了一家借贷公司人称“常山首富”的老板陈总,从此就成了一名借贷公司的业务员,负责发展客户。
胡飞之所以会被抓,是因为其中一位受害人小殷不堪其扰报警。警方追查之下揪出了这个套路贷团伙。
因为小殷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原本只是为了还信用卡借了7000元,却在短短一年内本带息需要偿还300多万元。更可怕的是,这个“套路贷”团伙,还“涉黑”!
明明是借1万元钱
竟然要签2万元的借条
小殷是杭州人,2017年他23岁,大学刚刚毕业。他为了还3000元的信用卡欠款,找了微信朋友圈做“贷款”的陈某,想借4000元。于是陈某带着小殷来到西湖文化广场附近的一座写字楼借钱,这是小殷第一次借钱。
等小殷填完资料,对方却说,钱可以借,但是要1万元起步。
之后,陈某以“行规”为由写下一张2万元的借条让小殷签,因为急于借钱,小殷签下了。
陈某又提出1万元借款中要收取2675元的手续费,还款方式则按照每周本息875元还款,持续20周,不能提前还款。
小殷觉得这些条件太过分,不想借了。这时候,陈某拿出了那张小殷签字的2万元借条说,“那我只能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起诉你了。”
权衡再三,小殷在这一天拿到了7325元,写下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
噩梦就这样开始了,还款的第七周,小殷实在无力偿还债务,陈某提出要收取30%的违约金。对小殷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这时,陈某给他介绍了一家名为“吉时雨”的借贷公司。
依然以“行规”每月1600元的利息,小殷借3万,签下了8万借条,实际拿到1.5万,用来“平账”之前和陈某的债务。
在办公室里“坐”4个小时
给了2万利息才让离开
当年9月,小殷还不上另一家公司的钱,就被介绍到了胡飞所在的皇冠资本公司(以下简称皇冠)。那次见面之后,胡飞和小殷加了微信好友。
胡飞再见到小殷是去年1月16日,在三墩,小殷家小区门口。那天,胡飞接到皇冠老板陈总电话,叫他跟几个催收组的兄弟,把小殷带到公司还钱。“我们一行人坐面包车到他住的地方,等他一出现,就把他拉进了车里。”
小殷被强行带到一个写字楼,这些借钱给他的公司“负责人”们,在办公室里逼他还钱。
胡飞说,小殷在办公室里“坐”了4个小时,最后给了利息2万元才让离开。
胡飞说,皇冠包括他在内有3名业务员、3名催收人员、1名财务,加上后来来的6个人,公司一共有十多个人。
胡飞说自己一般每天能做成好几单,月收入过万不是问题,工资都是现金或支付宝支付。
新客户第一次借钱的时候,需要手持身份证、借款合同、借条、现金(练功券)等拍下照片,并签定借条。如果是大额借款,会“审核”车子房子、父母工作等信息,这样还款“有保障”。
借款数额和还款周期可以选择,但至少要时间过半才能提前全款还清。
“套路贷”团伙手段恶劣
他们其实还是涉黑组织
去年5月,小殷已经被彻底击垮。家里人也知道了,母亲为此身体变得非常不好,哥哥也因为给他担保,被接二连三的催债电话搞到辞职。
最关键是,这短短的一年,小殷的债款已经被不同的套路贷公司累积,滚雪球般到达300万元!
去年5月底,小殷一家人选择报警。西湖警方以殷某被诈骗、敲诈勒索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
经公安机关查明,皇冠资本有限公司无工商注册,“套路贷”是他们的主要业务。
在查证中,警方发现,该犯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的手段恶劣,暴力催讨、上门威胁、滋事扰乱、非法拘禁、喷油漆堵锁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方式,逼迫借款人归还虚高名义借款,迫使被害人变卖房产等资产,最终造成被害人家破人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
该案,以陈某某为首要分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形成了以杭州市钛合国际、红街天城为据点,以皇冠公司、半岛公司、森帆公司、盛鑫公司、鸿鑫公司的名义,长期多次通过“套路贷”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目前,已查证该犯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被害人有47人。
经公安机关9个多月的侦查,截至本月初,该案刑拘55人、逮捕24人、已移送起诉23人,破获诈骗案、敲诈勒索案、寻衅滋事案、非法拘禁案等案件共48起,查封涉案财产住宅6处、商铺两个。通过对55名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关系及涉及案件的缜密梳理,发现以陈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共18名,其中逮捕11人,7人取保候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警惕浙江6人被判刑,这东西真不能给别人
5月31日,衢州开化警方披露,6名“两卡”犯罪嫌疑人因出“借”银行卡被判刑。
开化县公安局自2022年以来,对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已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6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现将部分参与涉“两卡”人员被判处刑罚人员向社会予以公布。
1、孙某,女,1993年11月生,开化县华埠镇人。将本人4张银行卡及U盾卖给他人,其银行卡涉嫌帮助诈骗犯罪洗钱5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付某某,男,1968年生,常山县紫港镇人。2020年2月,付某某在明知他人涉嫌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女友刘某3张银行卡以每张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对方,获利24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二年。
3、郑某某,男,1981年生,开化县马金镇人。在明知他人求租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及家人名下的九张银行卡卖给境外诈骗团伙,从中获利18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4、毛某某,男,1992年3月生,开化县华埠镇人。2021年11月,毛某某先后两次向福建龙岩籍犯罪嫌疑人出售4张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5、朱某某,男,1990年12月生,开化县华埠镇人。2021年1月,朱某某办理银行卡4张及U盾,驾车将卡卖给福建龙岩市上家,获利42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6、朱某某,男,1995年生,开化县马金镇人;郑某某,男,2000年2月生,开化县音坑人;徐某某,男,2000年4月生,华埠镇小桥头村人。2021年6月,朱某某经他人介绍到武夷山市,有偿出租六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又介绍郑某某、徐某某一同前往福建省武夷山,将各自名下银行卡租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后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帮信罪”已成
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名字读起来拗口的罪名,令人意外的是,竟然在2021年刑事起诉罪名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从“年龄”来说,“帮信罪”还很年轻。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此罪,从当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其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重要一环,被称为电诈“工具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多数与出借“两卡”有关
当前,三类涉“帮信罪”案件比较突出,一是帮助上游诈骗团伙“跑分”洗钱的,二是为诈骗团伙提供收发短信验证码“服务”的,三是为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提供批量社交媒体账号、“解封”封禁账号的。
这三类案件,大都又涉及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使用。
银行、电话卡别随便借
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切勿抱着侥幸心态,触碰法律底线。
转自:平安开化
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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